遏制乱占,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违建必查,坚守生态保护底线;
保护耕地,人人有责。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
一、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
二、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
三、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
四、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
五、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六、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
七、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
八、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七个坚决”
一、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坚决查处。
二、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坚决拆除。
三、非法征占涉嫌犯罪,坚决移送。
四、问题发现不及时,坚决约谈。
五、造成恶劣影响,坚决问责。
六、瞒报压案查处不到位,坚决追责。
七、涉嫌违纪违法,坚决处理。
(来源:吉视通客户端)
制 作丨郑用鹏
审 核丨贾薇薇
终 审丨于显鹤
监 制丨赵连波
来 源:长岭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