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你们好!
按照吉林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县政府从2017年开始,已为全县符合参保条件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代缴最低档次100元标准的养老保险费。为此,以上人员本人不需再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由于各种原因导致贫困人员2017年度和2018年度由个人承担缴费的,县社保部门已退回个人缴费银行卡中,然后为其代缴保费。
同时,对于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贫困人员,现已全部领取养老金,领取养老金总额为基础养老金加上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标准为:
年满60周岁——64周岁每月领取养老金103元,每年领取1236元;
年满65周岁——69周岁每月领取养老金105元,每年领取1260元;
年满70周岁——79周岁每月领取养老金108元,每年领取1296元;
年满80周岁及以上每月领取养老金113元,每年领取1356元。
长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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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 作: 于 桐
来 源:长岭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