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孙汉章,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姜再辉、葛成林、龙志权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兆军主持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立国、副县长吕雪萍、县人民法院院长陈岩、县人民检察院、县监察委相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2020年财政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孙汉章强调,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依法依规用好债券。为我县各项事业发展注入新动力。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情况审议意见的报告。
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县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工作情况审议意见的报告。
听取和审议了县法院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情况审议意见的报告。
听取和审议了《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报告。
听取了县政府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县政府202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听取了县法院2020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
听取了县检察院2020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王立国宣读了《长岭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史国庆等同志职务任免的报告》。陈岩宣读了《关于提请姜宇杰等同志免职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办相关负责同志宣读了《关于补选松原市第六届人大代表的提请报告》。
被任命同志史国庆作了供职发言。
会议通过投票表决的方式,全票通过了提请报告。张大为同志当选为松原市第六届人大代表。免去李文军自然资源局局长职务,任命史国庆为自然资源局局长。免去迟国海、路力、陈传江、王雅双县法院审判员职务;姜宇杰县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孙汉章为任命同志颁发任命书。
会议进行了宪法宣誓仪式,全体人员起立同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史国庆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领誓,庄严宣誓。
(长岭县融媒体中心记者 :李薇 赵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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