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岭县公安局致农民朋友的交通安全提示信

时间:2020-10-06 来源:长岭县融媒体中心

又是一年收获累累的季节,辛勤汗水带来丰收喜悦的同时,长岭县公安局在这里提示您,秋收季节更要注意道路交通安全。当前,正值秋收盛季,各类农用车、拖拉机上路行驶增多,存在极大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为切实加强秋收时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农民朋友们出行平安,长岭县公安局在此向广大农民朋友做出如下提醒:

1.严禁货车、拖拉机及其它农用车辆违法载人。

2.严禁驾驶无反光标识及安全设施不全的拖拉机等农用车上路行驶。夜间行车一定要驾驶有灯光的车辆并按规定使用灯光,无灯光的车辆,车厢尾部要粘贴反光标识。

3.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严禁无证驾驶;严禁疲劳驾驶。严禁超员、超速、超宽、超载、改装、不悬挂机动车号牌。

4.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方10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5.夜间或者遇有风、雨、雪、雾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应当开启示廓灯、后位灯。不要强行超车、强行会车。

6.驾驶摩托车要戴安全头盔。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和家庭幸福、社会稳定,希望您强化交通安全意识,自律意识,遏制交通违法行为,养成文明交通习惯,远离交通事故的伤害,这是我们长岭县公安局全体民警、辅警的最大心愿。

让我们一起同心协力,共创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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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   作:郑用鹏    审  核:薇 

终   审:于显鹤    监  制:赵连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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