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复杂,鉴于近期公主岭发生的无症状感染者,是源于在养生会馆聚集而引起传播,为吸取教训,举一反三,经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需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养生会馆、美容美发等经营场所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即日起,全县范围内的养生会馆、美容美发等经营场所必须按照防疫相关要求,做好外来人员测温登记工作,中高风险地区返长来长人员严禁入内,有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人员,经营业主要立即向所在乡(镇)社区报告。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需在每日上岗前做到监测记录体温、全程佩戴口罩、按时通风消毒、一客一换物品,并及时向顾客说明疫情期间经营要求。
二、养生会馆、美容美发等经营场所严禁开展集中授课、集中营销等活动,严防人员聚集,要结合营业区面积,严格控制人数,顾客原则保持1.5米以上距离。
三、卫健、市场监管等行业部门和属地社区,要履职尽责,发挥行业监管作用,联合开展“大整治、大排查”专项行动,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要督促立即整改;对无证经营、违规经营的要依法依规予以取缔。
四、宣传广电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倡导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不参加任何聚集性活动,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特此通告。
长岭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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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 作丨郑用鹏
审 核丨贾薇薇
终 审丨于显鹤
监 制丨赵连波
来 源:长岭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