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长岭县司法局召开关于省扫黑除恶检查指导问题反馈部署会,反馈省扫黑除恶检查指导组在检查指导工作中指出的相关问题,对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会上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晓秋做重要讲话,司法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扫黑办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分管领导通报了省扫黑除恶督导组检查情况,回顾了一年来县司法局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下一步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
局长张晓秋就县司法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下步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明确了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是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省、市、县各级党委、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对此项工作作出了周密部署,全体司法行政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是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担当,落实主体责任,严肃政治纪律,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上升为压倒当前乃至今后一切的首要工作任务,各科室、各部门、各基层司法所(分局)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围绕“深学、弄懂、做细”六字指导方针,深入开展今后一个时期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张晓秋局长提出“深学、弄懂、做细”六字指导方针,“深学”即学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知识、学相关文件,提高对扫黑除恶工作意义的认识;“弄懂”即明确本岗位在扫黑除恶工作中应承担的具体责任,围绕各科室应当承担的工作职责,确定工作内容和工作目标;“做细”即细化、量化工作任务,突出重点人群线索摸排,做到数据清、情况明、排查细、质效高。
会上还传达了全县《关于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攻坚战的通知》精神,对进一步开展线索摸排工作再动员再部署,要求在1月31日前完成摸排任务,在线索收集上要有新突破。
会议强调,要对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进行再排查,加大线索摸排力度,将社区矫正人员及刑满释放人员对照“黑恶势力的29种常见外在表现形式”进行逐一排查,列出重点人员名单,采取切实有效的方式开展摸排、核查,及时了解和密切关注其思想动态、异常行动、具体表现。
会上,局长张晓秋与各科室负责人签订了责任状。